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指标: (一)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上一年度或者新注册企业当年度在本省缴纳税款入库总额1万元(含)以上; (二)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5人(含)以上; (三)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 法律依据: 《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 第八条 登记在本省的单位,名下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上一年度或者新注册企业当年度在本省缴纳税款入库总额1万元(含)以上; (二)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5人(含)以上; (三)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