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制期间又犯罪怎么判? |
释义 | 律师分析: 在管制期间犯罪是一种加重情节,法律会对此作出相应的处罚。处罚的幅度取决于犯罪情节的轻重和性质。如果犯罪行为较轻,如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等,可依照相应标准加倍或倍数以上处罚,如罚款、行政拘留等。如果犯罪行为较严重,涉及刑事犯罪,需依据刑法相关规定进行量刑判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对管制期间犯罪行为进行处罚时,需要考虑到犯罪人在管制期间是否受到滥用公权力、违法行为等因素的影响。如果犯罪人的行为是受到滥用公权力或违法行为的诱导、威胁等原因所致,警方和司法机关要按照法定程序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并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对处罚幅度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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