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串通投标罪的主体为参与招投标程序,并实施串通投标的行为人。 如投标人、招标人,包括个人和单位。行为人构成串通投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行为主要表现为: 1、招标者故意泄露标底。即招标人有意向某一特定投标人透露其标底的行为; 2、招标者私下启标泄露。即招标人在公开开标之前,私下开启投标人标书,并通告给尚未报送标书的投标人; 3、招标者故意引导促使某人中标。即招标人在要求投标人就其标书作澄清事实时,故意做引导性提问,以促成该投标人中标; 4、招标实行差别对待。即招标在审查、评选标书时,对同样的标书实行差别对待,或者对不同的投标者实施差别对待; 5、招标者故意让不合格投标者中标。即招标者允许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者参加投标,并让其中标; 6、投标者贿赂获密。即投标者通过贿赂手段,在公开开标之前,从招标者处获取投标者报价或其他投标条件的行为; 7、投标者给招标者标外补偿。即投标人有意与招标人商定,在公开投标时压低标价,中标后再给招标人以额外补偿; 8、招标者给投标者标外偿金。即招标者与某投标者商定,在公开投标时,故意抬高标价,使标价高于通常价,而致其他投标者上当吃亏。高价定标后,招标者按约定给故意抬高标价的投标者一定的偿金。 综上所述,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串通投标罪的处罚往往需要根据涉及该罪行的当事人属于自然人还是法人来进行区分,而其中如果是法人犯罪的,一般会采取更为严重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