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患者处理方式如下: 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应立即要求医院复制客观病历; 2、病人应立即要求医院封存主观病历; 3、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封存,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 根据相关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