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鹤岗门诊费用报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鹤岗门诊费用报销的办理材料 1、银行卡号 2、门急诊费用清单 3、诊断证明(急诊提供) 4、医疗收费票据 5、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实体社会保障卡 6、病历复印件 三、鹤岗门诊费用报销办理的流程 1、参保人提供报销材料进行申请 2、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3、对材料进行审核 4、符合办理条件的,拨付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