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相对不捕和存疑不捕区别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刑事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的不批准逮捕决定具体可分为三种常见类型:相对不捕(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而不捕)、存疑不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捕)与绝对不捕(不构成犯罪而不捕)。对于相对不捕与存疑不捕两种决定类型,刑事案件不会因检察机关的该决定而程序终结,因而不会对被害人的诉讼权利造成直接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九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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