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移后原有的新农合怎么办 |
释义 | 居民医保可以在现户口所在地继续缴纳,需带上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和接收函去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转移证明,再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去户口迁出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续缴手续。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并根据提示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分析 户口迁移后,居民医保可以在现户口所在地继续缴纳。 《医疗保险条例》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户口迁移后医保怎么迁 该项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去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包括医保)关系接收函; 再带上该接收函及当事人的上述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转移证明(该证明3个月以内有效)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面和背面); 然后去当事人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交验该转接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后,申请办理社保(包括医保)续缴即可; 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出)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并根据对方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拓展延伸 社会保障卡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种智能卡,其功能强大,包括社保、医疗、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应用。随着社会保障卡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其迁移问题。根据我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规定,社会保障卡持卡人跨地区使用需要进行跨地区转移,但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应在社会保障卡发卡机构办理社会保障卡跨地区使用手续,并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社会保障卡发卡机构办理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转移手续。 2. 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转移时,发卡机构应记录原社会保障卡芯片信息,并确保与新社会保障卡的芯片信息匹配。 3. 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转移时,应确保已满16周岁,且与原发卡机构签订社会保障卡服务协议。 4. 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转移时,应确保原发卡机构已撤销社会保障卡挂失、解挂手续。 5. 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转移时,应确保新发卡机构已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障卡芯片,且已通过发卡机构的社会保障卡业务检测。 6. 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转移时,原发卡机构应积极配合新发卡机构完成社会保障卡的合并、注销等手续。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在进行跨地区转移时,应关注以上事项,以确保社会保障卡顺利转移,避免因办理不善而产生的不便。 结语 户口迁移后,居民医保可以在现户口所在地继续缴纳。根据《医疗保险条例》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征缴。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去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包括医保)关系接收函;再带上该接收函及当事人的上述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转移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面和背面);然后去当事人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交验该转接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后,申请办理社保(包括医保)续缴即可。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出)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并根据对方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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