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文化体育服务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具体如下: 1、一般纳税人提供文化体育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其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应纳增值税税额为不含税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文化体育服务适用征收率为3%。 文化体育服务: 1、文化服务:指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产需求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文化创作、文艺表演、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管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的保护,组织举办的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 2、体育服务:指组织举办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活动以及提供体育训练、体育指导、体育管理的业务活动。 简易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在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方法之间进行选择,但一经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如果销售额未达标但符合相关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就可以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但是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综上所述,对于提供文化体育服务的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还是一般计税方法,可以在结合本企业能够取得的进项税额多少,以及综合考虑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计算出不同方式下的税负率,选择税负率较低的方式。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一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