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相对不起诉与酌定不起诉的定义及区别 |
释义 | 相对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区别在于概念、适用条件和性质。酌定不起诉是检察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有自由裁量权;而相对不起诉是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不起诉的一种决定,没有自由裁量权。相对不起诉是法律规定不能起诉,而酌定不起诉是检察院可以选择不起诉。 法律分析 相对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 2、适用的条件不同; 3、性质不同。酌定不起诉是根据具体情况由检察机关来进行判断;相对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相对不起诉的是依照法律规定不能起诉,检察院没有自由裁量权。而酌定不起诉,检察院是可以不起诉,具有自由裁量权。 拓展延伸 相对不起诉与酌定不起诉的定义、适用范围及区别 相对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是刑事诉讼中的两个概念。相对不起诉是指被害人或其他有诉权的人对犯罪行为表示谅解,请求不起诉的情况。酌定不起诉则是指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证据,依法决定不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情况。相对不起诉主要适用于轻微犯罪,酌定不起诉适用于证据不足或社会危害性较低的案件。区别在于相对不起诉是由被害人或其他有诉权的人提出,而酌定不起诉是由检察机关决定。这两种方式都是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法律的公正与效果。 结语 相对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在概念、适用条件和性质上存在明显区别。相对不起诉是被害人或其他有诉权的人对犯罪行为表示谅解,请求不起诉;而酌定不起诉是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证据,依法决定不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相对不起诉适用于轻微犯罪,酌定不起诉适用于证据不足或社会危害性较低的案件。区别在于相对不起诉由被害人或有诉权人提出,而酌定不起诉由检察机关决定。这两种方式都旨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法律公正与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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