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形式要件有何区别?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形式合同和实质合同的区别以及要式合同的生效要件和合同成立的地点确定。要式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而合同成立的地点则有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非要式合同以承诺生效地的地点和要式合同以要式达成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等不同情况。 法律分析 形式合同和实质合同的区别在于生效要件的不同。形式合同只需满足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即可产生法律效力,而实质合同还需要满足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特定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一、合同生效期限中的要式生效怎么写 要式合同的生效要件为: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 二、合同书成立地点确定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地点: 1、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 2、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是合同成立的地点; 3、非要式合同,一般以承诺生效地为合同成立地; 4、要式合同,以要式达成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双方在合同成立前约定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以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另外,合同成立的地点也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 拓展延伸 关于股权赠与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 股权赠与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情况而定,如果符合以下几个条件,是有效的。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有明确的主体,即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还有一些特殊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签订合同(合同成立)后,除约定或法律规定外,合同即时生效,即这份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 结语 形式合同和实质合同的区别在于生效要件的不同。形式合同只需满足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即可产生法律效力,而实质合同还需要满足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特定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要式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成立的地点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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