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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买卖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释义
    1、签订买卖合同;
    2、准备首付款,冻结;
    3、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4、向银行申请贷款,等银行审批;
    5、网签;
    6、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
    7、缴税领证;
    8、银行解冻购房款;
    9、抵押登记;
    10、物业交接,水电过户;
    11、土地证查档(办理土地证)。
    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取消3、4、9项第2项换为准备购房款。
    一、房产买卖过户双方所需要带的资料
    卖方:
    1、产权人本人到场。
    2、带二代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本原件、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原件)、;港澳台人士需带好港澳居民身份证等;台湾同胞需带好来往大陆通行证、居民身份证等;外籍人士需带好护照及护照的译本公证等。
    3、产权证原件、原购房原件、原契税票原件、央产房上市审批单、经济适用房不予回购证明等材料。
    买方:
    1、新产权人到场。
    2、带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本原件、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原件)、港澳台人士需带港澳居民身份证等;台湾同胞需带来往大陆通行证、居民身份证等;外籍人士需带护照及护照的译本公证等。
    3、税费(足额银联卡)。
    补充说明:
    1、具体情况需与权证专员确认。
    2、买方为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如不到场只能公证委托,中国内地的可以手写委托书。
    3、交税过户必须通过权证专员。
    二、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1、房产过户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房产过户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房产过户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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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