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企业境外取得发票有疑义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对企业境外取得发票有疑义如何处理 1、单位或者个人取得我国境外与纳入有关的发票时,税务机关对境外发票有疑义时,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二、发票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1、审查发票的基本要素 审查发票的基本构成要素是否正确填写,主要包括:开票时间、经济内容、单价、规格、数量、金额,小写金额、大写金额,开具发票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收款人签字、发票使用有效期限等。 2、审查发票的逻辑关系 审查发票的各种要素之间有其内在联系或规律,如果违背了内在联系,就表明其有问题存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购销双方的名称与税务登记号有着直接的联系,普通发票中发票专用章上的名称与其纳税号也存在着对应关系;根据发票上记载的经济内容,审查发生业务的真实性;根据发票上的单价、数量,可以验证总金额的正确性。 3、审查发票上的审核手续是否齐全 审查发票上是否有经办人、证明人及审查人签名,发票到财务处报账时,应至少同时有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需验收的物品)、审核人四人签字,才可做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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