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律师与一般辩护人的区别主要在诉讼过程中的享有的权利,具体如下:
 1、会见通信权
 律师:不受限制;
 一般辩护人:需经人民检察院许可。
 2、调查取证权
 律师:受限制的权利;
 具体内容
 (1)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2)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一般身份的辩护人不享有本法条规定的后两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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