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清算程序和法院判决执行程序有何不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债务清算程序和法院判决执行程序有本质区别。债务清算程序是指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或将来难以按期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债务清算,由法院调解或委托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进行财产清算和债权债务的清理。而法院判决执行程序是指当债务人未按照法院的判决文书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要求法院以强制手段强制执行判决书。总的来说,债务清算程序是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进行的法律程序,而法院判决执行程序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判决文书的情况下进行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针对有清算财产的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破产清算程序进行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条 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判决、裁定或者仲裁裁决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债权人与债务人申报财产公示暂行条例》 第三条 债务人、债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清算。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应当依法组成清算组委员会,进行清算。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判决书自宣告公告或者送达时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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