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私家车安装警报器不扣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车辆警报器的使用事项: 1、抢救危急病人的救护车; 2、赶赴现场灭火的消防车和消防指挥车; 3、赶赴现场抢修煤气、供电、自来水、公交电车架空线等公用设施重大突发性故障的工程救险车; 4、赶赴现场处置特大刑事案件、治安事件、交通事故或其余重大突发事件的勘察车、警车; 5、押送死刑犯的囚车; 6、保卫重大国事活动及特殊任务安全的警车; 7、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警车在执行任务时,一般应开启标志灯具示警,尽量减少使用警报器;确需使用时,必须同时开启标志灯具,严禁单独使用警报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