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欠钱不还的纠纷,当事人要起诉的,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与该纠纷相关的证据材料,按照规定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需要到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