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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饲料厂生产日期提打印前如何处理或者有什么处罚
释义
    文章核心内容为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包括记录食品的各项信息和保存相关凭证,违反法规者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等处罚措施。同时,预包装食品应有标签,标明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违反规定者也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法律分析
    1、食品未标识生产日期的,工商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没收并处于罚款。
    2、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3、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三)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结语
    食品安全是我们每个人都关注的重要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对于未标识生产日期的食品,工商部门将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同时,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明确的标签,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等信息。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有关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停产停业等措施,并处以罚款。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共同努力,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修正):第六章 法 律 责 任 第五十条 生产、销售列入淘汰名录的产品、设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
    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违法使用的设备、材料,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违反本法规定,进口列入淘汰名录的设备、材料或者产品的,由海关责令退运,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进口者不明的,由承运人承担退运责任,或者承担有关处置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修正):第六章 法 律 责 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销售没有再利用产品标识的再利用电器电子产品的;
    (二)销售没有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标识的再制造或者翻新产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种植、养殖、捕捞、采集特定农产品或者建立特定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农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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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2: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