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 解除劳动关系 ,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 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 劳动监察投诉 ,要求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 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