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签订认筹合同的房子可以转让吗? |
释义 | 已签认筹合同未经备案登记的房子可以协商进行转让。买方应当将其转让房屋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买方与受让人达成一致后重新签订书面合同;未经备案登记前认筹金可无条件退还。 一、认筹和认购有什么区别 1、认筹购房就是开发商在楼盘正式销售前,通过优先选房、享受开盘价格优惠甚至抽大奖送车位等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购房者预先向售楼方缴纳认筹金。 一般进行认筹时,购房者需先填写个人买房资料,并交纳一笔认筹金,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 2、一般情况下,在认筹之后,买家就会成为楼盘的尊贵客户,可以享受优先选房、打折等优惠。 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 “认筹金”的实际作用是开发商在开盘前得到的大笔资金并在短时期内收回大笔资金,解决开发商的燃眉之急。 3、认购就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 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非达到签约。 二、商品预购房合同能更名吗 商品房预购合同,如果已经备案不能更名,如果没有备案可以更名。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 三、购房合同更名分为几种情况呢 购房合同更名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预购协议并支付购房定金的,这种预订合同只是为了保证正式合同的签订,是购房的初步阶段。在征得开发商同意后,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可以更改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 2、在办理预售登记前,即在网上签约备案前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需要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原合同,重新签订购房合同; 3、预售登记后需要变更的,新买受人与买受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可以在预售合同中更名,并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无亲属关系的,应当按照预售转让程序办理,即原买受人提出申请,撤销原购房合同备案后,与新买受人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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