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办理房产证,是否需要两人同时到场? |
释义 | 房产证更名需双方到场,分为有房无贷和有房有贷两种情况。有房无贷时,需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依据最高法院解释第五百零二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可发通知书协助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法律分析 需要双方到场。房产证更名可分为两种情况:有房无贷、有房有贷。有房无贷的情形改名字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到预检窗口进行材料审核提交,材料审核齐全后凭工作人员给出的办理序号去相关窗口办理。法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拓展延伸 离婚后办理房产证,如何解决单方面无法到场的情况? 在离婚后办理房产证时,如果一方无法到场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案。首先,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代理人需要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其次,可以申请法院调解或裁决,由法院指定一方代为办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另外,可以通过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公证书可作为办理房产证的有效证明。还可以与对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房产证办理的顺利进行。总之,在单方面无法到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授权代理、法院调解、公证或协商等方式解决办理房产证的问题。 结语 办理房产证时,双方到场是必要条件。对于离婚后的情况,当一方无法亲自到场时,可采取以下解决方案: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申请法院调解或裁决,由法院指定代理人办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公证书可作为有效证明;与对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益,确保顺利办理。总之,无法到场时可通过授权代理、法院调解、公证或协商等方式解决房产证办理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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