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女儿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就算家庭成员,是低保所需要调查的关系。,女儿出嫁了,在法律意义上就不是该家庭的成员了。 如果父母的收入不达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还可以继续享受低保。低保是以户口本为家庭单位办理的,户口本内所有成员为被保人,如果出嫁女儿家庭成员和老人在一个户口本上,就有关系。老人和出嫁女儿,没有在一个户口本上,就没有关系,申请低保户,是以户口本为基本申请单位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