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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劳动仲裁过了时效还可以吗
释义
    1、工伤申请认定的时间为一年的时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24小时通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也是一年,所以你要明确你说的工伤过的时间是不是申请的时间,如果不是,符合申请仲裁的条件还是可以申请的。
    一、劳动仲裁诉讼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劳动仲裁相关事项
    (一)仲裁时效: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例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举证责任倒置: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的,由单位举证,否则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三)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四)集体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五)仲裁裁决:下列争议做出的仲裁裁决对用人单位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对该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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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1: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