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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贸市场经营户管理制度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凡新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的业户,自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其交纳的各种税收,属市、区级留成部分,第一年由市、区财政全额返还,第二年至第三年按50%返还。凡新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的业户,自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一年免收,第二年减半征收。
    法律依据:
    《关于农贸市场建设与经营管理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 十三、凡在重点农贸市场从事经营的业户,由市场主办单位统一办理有关证照。 十四、外地业户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其子女可就近入托入学,享受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十五、凡新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的业户,自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其交纳的各种税收,属市、区级留成部分,第一年由市、区财政全额返还,第二年至第三年按50%返还。 十六、凡新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的业户,自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一年免收,第二年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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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0: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