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老公同意私自打胎会怎样 |
释义 | 生育权是男女双方共同的。只有双方一致同意才会实现生育。换句话说女方是有权行使生育权(包括选择不生育)的,无需为打胎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说要男女双方一致同意才可以堕胎。所以女方自主作出堕胎的行为,更准确来说应该是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了公民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明确规定了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终止妊娠实际上是妇女行使不生育自由的一种表现,是法律赋予妇女的一项权利。 一、妻子不愿意生育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 妇女既享有依照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 如果妇女不愿意生育,任何人包括丈夫在内都不能强迫。生育问题是夫妻之间的共同问题,应该妥善沟通,尽量达成夫妻双方的一致决定, 否则,难以维系稳定的夫妻关系。当然,作为妻子,在行使自己生育权的同时,也应考虑丈夫的生育权,不能因为自身原因而侵犯到丈夫的生育权。 否则,如果妻子始终不愿意生育而丈夫又希望实现其生育权的话,就只能通过离婚重新选择伴侣来实现了。 二、妻子拒绝生育二胎我起诉离婚法院能支持吗 根据法律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夫妻一方拒绝生育并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但是如果因生育问题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也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会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妇女有按照国家赔偿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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