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骗途径:骗子冒充公安、检察院等国家司法机关人员,打电话给受害人,声称受害人的身份被冒用或者受害人涉嫌 经济犯罪 ,要求配合司法机关工作,诱骗对方将钱财转到 犯罪嫌疑人 提供的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