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必须公证吗? |
释义 |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并不需要办理公证,但是,如果当事人需要得到一种保证,则可以在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后,到公证处去进行公证。公证了终止同居协议书后,财产分割是有确定性的。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解除同居协议,法院将参照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协议来作出判决。 一、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定 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和子女问题作出处理。双方不能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子女问题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但是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夫妻房产分割协议反应当如何处理 夫妻房产分割协议反悔的,需要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不必履行协议上的内容。 2、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且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如果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 但是,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会判决重新分割财产。 3、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如果一方返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夫妻按揭房过户流程有哪些 夫妻双方先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签订完离婚协议书后,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果已经有离婚判决书的,那就不需要办理公证。公证完毕后,再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接着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50元的登记费。最后再进行取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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