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三年劳动合同可以提前辞职吗 |
释义 |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签订了劳动合同3年的是可以提前离职的,首先若是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但需要提前三天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正常情况下,要提前30天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成相应的交接,便可离职。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一、员工辞职不让走怎么办 辞职公司不让走,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只要能够证明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单位就可以解除合同。但不是无条件的离开单位,还应该完备交接手续。这一点也很重要,如果与单位发生纠纷时,单位也可以主张未办理交接手续而给单位造成的损失。相反,单方依法解除合同后,单位不接受交接手续和拒绝办理离职相关手续,可以主张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离职n+1补偿指什么 离职n+1补偿是劳动者无过错单位裁员的补贴规定。n指的是工作的年限,+1指的是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年限n,每满12个月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1指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支付n+1个月的工资,就可以无条件解雇劳动者。 一、离职的注意事项如下: 1、辞职应注意提前30天写出书面辞职报告,并按本单位规章制度逐级审批; 2、单位同意离开公司后,办理交接手续; 3、要求单位结清欠薪; 4、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辞职的补偿标准如下: 1、如果劳动者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的,则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月的工资;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补偿给劳动者半个月的工资。 总而言之,离职n+1补偿是劳动者无过错单位裁员的补贴规定,离职时需要注意提前30天提出并办理好交接手续,结清工资,且如果劳动者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则工作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给予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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