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检注意事项主要包括: 1、婚检应尽量与婚期保持距离。一旦发现问题,可以争取时间治疗。婚检证明有效期为三个月; 2、婚检时,带三张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一寸免冠照片,以及双方单位的介绍信; 3、婚检期间,女性应避开月经期,月经干净三天后再进行婚检; 4、婚前一天要好好休息,不要太累,不要喝酒,因为这些都可能影响肝功能的检测结果; 5、婚前一天尽量吃清淡饮食,否则抽血时会出现乳糜血,影响检查结果; 6、婚检当天早上一定不能吃饭,必须空腹检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