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2、涉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 一、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所谓公文,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制作的,用以联系事务、指导工作、处理问题的书面文件,如命令、指示、决定、通知、函电等。某些以负责人名义代表单位签发的文件,也属于公文。公文的文字可以是中文,也可以是外文,可以是印刷,也可以是书写的,都具有公文的法律效力。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3、主体要件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4、主观要件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往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