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可生育的孩子数量有限吗?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要求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规定不一致时,按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法律分析 1、一对夫妻可以生三个小孩。 2、根据《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拓展延伸 夫妻生育权利的法律限制与道德考量 夫妻生育权利的法律限制与道德考量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话题。在法律方面,各国对夫妻生育权利的限制存在不同的立法和政策。一些国家可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限制夫妻生育的数量,以控制人口增长率。这些限制可能会涉及配偶双方的年龄、健康状况和经济能力等方面的考量。然而,这些法律限制也常常引发争议,涉及到人权和个人自由的问题。 除了法律限制,夫妻生育的数量也受到道德考量的影响。一些人认为,夫妻应该自由选择生育的数量,而其他人则认为,生育数量的限制是为了保护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此外,还有人关注到人口老龄化和社会福利等问题,认为生育数量的限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些挑战。 总的来说,夫妻生育权利的法律限制与道德考量是一个需要平衡各种因素的复杂问题。法律和道德观念会因不同的国家和文化而有所不同。在制定相关政策时,需要综合考虑人权、个人自由、资源和环境等方面的因素,以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的福祉。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即使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规定不一致,也将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夫妻生育权利的法律限制与道德考量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话题,需要平衡各种因素,以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的福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七十一条 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在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当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抚养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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