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能否作为证据,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不同的情况其证明力不同。主要看聊天记录中是否包含有利信息。 1、有明确的借钱信息,借贷关系一目了然。如果聊天记录中,不仅包括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聊天记录,能够从聊天记录中明确借贷关系的存在,那毫无疑问,这时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是让债务人还款的强有力的证据。 2、没有有利信息,借贷事实无法确定。在聊天记录中,如果没有明确的提到双方的借贷关系,更甚至只有一个微信转账记录,那这时的转账记录的证明力就非常薄弱了。此时法官也无法确认,是否是由于借贷关系才发生的转账行为,或许是由于其他原因。这种情况即使有微信转账记录也是无法来让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在仅有转账记录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打电话时的手机录音等方式先确认双方借贷关系,起诉后再提供转账记录来证明,也是可以拿回借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