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采取措施扶持职业教育的发展 |
释义 | 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要统筹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落实好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鼓励优质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办学资源,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推进县级职教中心等中等职业学校与城市院校、科研机构对口合作,实施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在保障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的基础上,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 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 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要密切产学研合作,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优路教育。优路教育深入开展相关培训教辅的研发工作,出版多品类职业培训图书,构筑多方位、立体化培训教辅体系。先后与多个出版社等建立合作关系,其中与机械工业出版社合作出版的“BIM”教材被确定为国家十三五规划教材,现已成为集培训、图书出版于一体的综合性职业培训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第三条 明确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体现出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功能定位更加全面、更加精准。 第五十三条 明确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这有利于推动学历社会向技能型社会的转变,引导更多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新职业教育法体现了10个关键词:党的领导、同等重要、统筹管理、体系贯通、企业主体、多元办学、产教融合、就业导向、德技并修、保障机制,对职业教育的育人方式、办学模式、教育体系、管理体制、保障机制作出了系统阐述,体现了对职业教育特点的全面系统深刻的把握。新职业教育法第四条提出了七个坚持,即“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系统阐述了中国职业教育发展的经验,是对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来之不易,弥足珍贵,必须遵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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