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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全职合同和兼职合同的区别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用工类型不同:
    兼职合同即为非全日制用工;全职合同即是全日制用工。
    2、工作时间不同。
    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在二十四小时的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体现了其灵活就业的特点。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及加班问题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目前的一些地方性规定看,对于超过工时限制的,视为全日制用工。
    3、合同类型不同:
    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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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