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之后子女需要赡养父母吗 |
释义 | 离婚之后子女需要赡养父母。 赡养的内容如下: 1、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3、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4、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5、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成年子女可以不用赡养父母的情况如下: 1、子女未婚或者丧偶,没有劳动能力、经济来源; 2、子女虽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但是不足以维持其在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 3、父母对子女有过虐待、遗弃等严重的危害行为。 综上所述,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赡养关系是一种法律上的义务关系,离婚并不会改变子女的赡养义务。离婚后,如果父母有生活困难,子女可以考虑承担一定的赡养义务,但是具体数额和形式需要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赡养义务的履行是双方义务共同承担的,如果存在多个子女,则需要根据各自的经济能力进行分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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