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租使用交房产税吗 |
释义 | 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针对房屋,征税对象为房屋产权所有人。计税依据可以是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房产税旨在向产权所有人征收,一般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但无租使用房产和免租期使用他人房产需要特殊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相关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而含有免租期的经营租赁方式,出租方提供“免租期”优惠目的是按期获得租金,所以2014年1月1日 法律分析 房产税是一种针对房屋的财产税,其征税对象为房屋,计税依据可以是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房产税旨在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2017年土地收入将减少到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1]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2013年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我们国家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税收,其中房产税是我们经常接触到的,房产税是每个买房的人和卖房的人都会缴纳,如果偷税漏税是会受到处罚的。 二、免租使用交房产税吗 一、什么是无偿出租和限期免租无偿出租是不收取任何租赁费用的出租,限期免租是指在一段时间内不收取租赁费用,但是不等于其他时间段不收取租赁费用。例如,甲公司旗下有两处房产供其他企业使用,有一处是给合作企业丙公司使用,不收取租金;另一处房产是在去年年初刚出租给丁公司使用,当初为招揽租户,公司采取了一段时间内免收租金的优惠,双方在合同中约定2014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期间免收租金。那么,甲公司这两处房产该如何缴纳房产税呢?二、如何缴纳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也就是,房产税一般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但甲公司的两种情况较为特殊,处理方式有所不同。丙公司免费使用甲公司的房产,是典型的无租使用。无租使用一般视为无偿出借,而非租赁交易行为,其一个明显的特征是使用人无需支付租金给产权所有人;甲公司与丁公司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租期,免租期是在租赁交易中租赁双方约定一定时期租金为零的行为,从形式上可以表现为出租方根据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豁免承租方租金,承租方根据租赁约定在一定的期限内当然享受免予支付租金的权利。因此,无租使用与免租金期使用他人房产表现形式是一样的,即使用人无需支付对价,但实质上是不同的,前者属于无偿使用,可视为无偿出借,后者是一项租赁交易。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因此丙公司应依照房产余值为甲公司代缴纳房产税。根据《江苏省房产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的规定,从价(或从值)计征的,按照房产原值减除30%的余值计算,税率为1.2%。如果无租使用的房产为300万元,即每年应代缴纳房产税=3000000×(1-30%)×1.2%=25200(元)。但在无租使用情况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主体仍为产权所有人,只是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含有免租期的经营租赁方式,出租方提供“免租期”优惠目的是按期获得租金。在房产租赁行为中,除特殊规定外,房产税纳税义务人为房产产权所有人,承租方无需缴纳和承担相应用于生产经营房屋的房产税。根据《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房屋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所以2014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期间的房产税应由房屋产权所有人,即甲公司,按照房产原值缴纳。 拓展延伸 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主要是对城市和农村的房屋征收的一种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法》的规定,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和农村的房屋,不包括住宅楼、别墅等住宅建筑。同时,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对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营房等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依照房产税法的规定缴纳房产税。此外,对于一些特定类型的房产,如廉租住房、周转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结语 房产税是一种针对房屋的财产税,其征税对象为房屋,计税依据可以是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房产税旨在向产权所有人征收。房产税一般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但无租使用房产的纳税义务人为使用人。根据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的规定,丙公司应依照房产余值为甲公司代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为房产产权所有人,承租方无需缴纳和承担相应用于生产经营房屋的房产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资源税。 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本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以下称《税目税率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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