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交通违章处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到所在地的交警大队协商处理。申请复议是有时限的,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行政机关做出处罚决定后 60 日内,并规定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计算,但是没有类似行政诉讼那样“如果行政主体没有告知 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申请期限,则法定期限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 述权利之日起计算”的规定。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实践中就出现了行政相对人因 为超过了法定期限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现象。考虑到两种救济制度的衔接,行政复议应增加上述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未做到上述两条的机动车,属于“未礼让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