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分公司登记事项有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