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暂住证办理的具体时间,需要以办理人的所在地为准。暂住证办理时间,主要分两种情况: 1、办理人已在当地居住满半年,或者是半年以上办理居住证时,一般十五天到三十天就可以发证; 2、办理人在居住未满半年以上,申请居住证时,则需要在半年以后进行领取。具体的办理时间,还是要以当地为准。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