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权质押合同未经登记,通常是有效的。按照法律成立的股权质押合同,一般从自主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之日起同时生效。如果涉及股权出质,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分析 股权质押合同未登记通常没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股权质押合同通常与自主合同同时生效。如果以股权出质为基础,质权将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该内容由 韩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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