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提起民事诉讼需准备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材料。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受理会作出裁定书,可提起上诉。立案后安排开庭审理,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可延期并出具通知书。审理结束后判决并出具判决书,如不服可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 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立案。若不予受理,会作出裁定书;对裁定不服者可以上诉。受理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后,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当事人如对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该内容由 梁万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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