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的条件和申请流程。申请人可以选择分别借款一次、多次或一次性申请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无限制。需要提交本人及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质押物,到银行营业网点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核批准后,由申请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质押合同,相关单证交由银行保管,银行给您开出保管收据,贷款金额随后将转入您的活期账户中。 法律分析 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条件示例如下: 您可以选择分别借款一次、多次或一次性申请贷款额度,我们提供了多种选择以满足您的需求。您可以在贷款最高额度和额度有效期限内随时申请贷款,而且已偿还的贷款部分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再次质押。 1、个人质押贷款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并以百元的整数倍计算,无最高贷款额度限制。 2、以人民币及美元定期储蓄存款存单(折)、凭证式国债作质押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质押物累计面额的95%; 3、以其他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单(折)或保险单据作质押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存单(折)累计面额或保险单据出质时现金价值的90%; 4、对以外币个人定期储蓄存款作质押申请人民币个人质押贷款的,其累计面额应根据贷款发放日银行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5、以阳光理财A、B计划受益权凭证作质押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受益权凭证累计面额的85%。 申请个人有价单证质押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 您只需携带本人及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质押物(本外币定期存款存单、存折或邮政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单据),到银行营业网点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核批准后,由您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质押合同,相关单证交由银行保管,银行给您开出保管收据,贷款金额随后将转入您的活期账户中,您就可以随时取用了。 申请人以其本人或第三人合法享有所有权的本行或他行(含邮政储蓄存单)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存折、凭证式国债、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单据及本行发行的阳光理财A计划受益权凭证作质押物,向我行储蓄机构申请一定金额的人民币借款且承担按期偿还本金及利息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2-08)\t第四十八条\t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2-08)\t第五十条\t以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的,抵押财产的范围应当以登记的财产为准。抵押财产的价值在抵押权实现时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2-08)\t第七十五条\t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 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 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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