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冶不愈的,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故小王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同时,根据《婚姻》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一规定不以一方付出较多或一方具有过错为前提,只是方生活苦难为前提,是夫妻间互相抚养义务的衍生,故如果妻子小张在要求小王支付定的费用也是符台法律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