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由原每人每月81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873元;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金一档由原每人每月63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680元、二档由原每人每月547元调整到每人每月59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