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检验检疫复验后是不可以再次申请复验的,报检人对同一检验结果只能向同一海关申请一次复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复验申请人对复验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对药品检验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出现此问题,如果当事人对药品的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收到检验结果的当天算起,七天之内向原来的药品检验机构或者是上一级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立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提出申请的重新检查,得到不同的结果,或者可以直接向国务院的药品监督管理的相关部门设立,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申请重新检查。 二、商检徇私舞弊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商检徇私舞弊罪的立案标准是: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报检的商品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证明结论的;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商品检验为合格的;对明知是不合格的商品,不检验而出具合格检验结果的;其他伪造检验结果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第五条 报检人对主管海关作出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检验结果的主管海关或者其上一级海关申请复验,也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复验。 报检人对同一检验结果只能向同一海关申请一次复验。 《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第六条 报检人申请复验,应当自收到海关的检验结果之日起16日内提出。 《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第十六条 复验申请人对复验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