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对离婚诉权的限制是什么 |
释义 | 一、法律对离婚诉权的限制是什么 法律对离婚诉权的限制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离婚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首先是管辖,一般由被告所在的的民法院管辖;其次是受理案件,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然后是审理方面。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最后就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三、当事人起诉离婚需要告知被告吗 要起诉离婚是需要通知对方的,可以由当事人本人通知或由法院传票通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离婚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应当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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