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一、由单位代扣代缴 缴纳时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按要求一并缴纳,不能只缴纳其中一方的。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2%、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5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50%,个人不缴。 注:社保机构将在下月划款时一并划转。如果连续三个月未能划款成功,将停止缴费人的社会保险缴费业务。若要结算所欠社保费,应到所属街道社保管理站个人缴费窗口重新申请划扣。 二、个人缴费由银行代扣 需要到当地社保局办理银行代扣业务,每个月往银行卡存钱,银行直接扣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七条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九条 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