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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胎儿是否有遗产继承权
释义
    本文讲述了继承财产保护弱者的原则和未满十八岁的人是否能继承房产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胎儿在出生时已死亡,则该继承权将从此时开始不存在。继承财产保护弱者的原则包括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公公婆婆以及遗嘱对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保留遗产份额等。同时,未满十八岁的人有民事权利能力,能够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且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民事权利能力是不同的性质。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涉及接受赠与、遗产继承等与胎儿利益保护有关方面的情况下,胎儿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意味着胎儿具有继承权。但是,如果胎儿在出生时已经死亡,那么该继承权将从此时开始不存在。
    一、继承财产保护弱者的原则是什么
    继承财产保护弱者的原则如下:
    1、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公公婆婆,履行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未满十八岁能继承房产吗
    未满十八岁能继承房产。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一般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有民事权利的能力,享有继承权,能够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且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民事权利能力不是一个性质,不能相混同。
    拓展延伸
    如何对胎儿做胎儿保留份额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如我国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结语
    以上法律规定表明,胎儿在涉及接受赠与、遗产继承等方面时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若胎儿在出生时已死亡,则该继承权将从此时开始不存在。继承财产保护弱者的原则包括: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公公婆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遗嘱应对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者,将丧失继承权;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对于未满十八岁的人是否能继承房产,根据法律规定,其有民事权利的能力,享有继承权,能够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可以继承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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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20: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