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释义
    《公司法》
    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之后,若设立董事会,那么董事会的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在设立之后,需要履行执行股东会决议等的职权。若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数比较少,那么也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设立一个执行董事就可以了。
    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是怎样的
    1、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2、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4、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二、公司法对于到董事会的职责规定都有哪些
    公司法对董事会职责规定如下:
    1、召开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赔偿方案;
    6、制定增加或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
    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计划;
    8、决定设立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并根据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
    10、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1 1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