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客人在酒店内受伤责任如何划分? |
释义 | 该篇内容主要阐述了在酒店内如果客人受伤,酒店需承担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经营者、管理者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但若酒店已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则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监护人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法律分析 在酒店内,如果客人受伤,酒店管理者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那么侵权责任将由酒店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顾客摔倒在酒店,酒店是否有责任 酒店是否对顾客摔倒存在过错,多大的过错,承担多大的责任!要看酒店是否提供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根据司法解释可以得知,客人摔倒和酒店安全设施不当,设施存在隐患,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有关,那么酒店就必须承担责任。例如:因地板不防滑导致客人摔倒、酒店没有设置安全警示牌导致客人受伤、不法人员进入酒店将顾客摔倒等情况。如果酒店已经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已经尽到危险告知、安全保障措施、发生事故后积极救助和报警等,那么酒店就不须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我们还要看入驻酒店的是否是特殊人群。比如未成年人同父母入驻酒店,因酒店安全隐患导致摔伤,那么根据《民法典》,监护人应该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这一条,未成年人家长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具体责任比例如何划分应根据案情实际情况来定。 三、酒店应承担什么责任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拓展延伸 根据《民法典》第1258条规定,酒店安全问题的责任划分应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若酒店存在过错,则过错方应承担侵权责任。另外,《民法典》第1259条规定,若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设备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此,在酒店安全问题中,若酒店存在过错,则过错方应承担侵权责任;若酒店不存在过错,则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责任。 结语 客人在酒店内受伤,酒店管理者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那么侵权责任将由酒店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如果酒店没有提供足够的安保措施,导致客人受伤,酒店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酒店也应该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已经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就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