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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证卖药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释义
    无证卖药属于非法经营,根据最高检、公安部规定,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应予追诉。
    法律分析
    无证卖药属于非法经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个人或单位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拓展延伸
    无证卖药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无证卖药行为是指在没有相关资质和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销售药品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无证卖药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无证卖药行为将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措施。具体的处罚金额将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违法所得金额等因素进行决定。此外,如果无证卖药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还可能构成犯罪行为,将面临刑事处罚。因此,为了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公众健康安全,任何经营药品的机构和个人都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避免从事无证卖药行为。
    结语
    无证卖药行为属于非法经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安全,任何经营药品的机构和个人都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避免从事无证卖药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对假药、劣药的处罚决定,应当依法载明药品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六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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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4:21:39